申貸資格
- 學生本人及法定代理人(已婚者為配偶)經財稅資料中心查詢上年度所得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者(現行標準為新台幣114萬元(含)以下)。
- 或上年度所得逾114萬元至120萬元(含)者(須自付半額利息)。
- 或不符合前項規定,但家中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(須自付全額利息)。
- 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(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專案申請)。
申貸項目
學費、雜費、校內住宿費、書籍費3000元、個別指導費、語言實習費、校外住宿生每學年最高可貸17000元住宿費,可於上學期一次貸完或分兩學期貸款,分其貸款每期8500元。平安保險費、電腦使用費500元不可申貸。
貸款銀行
台北富邦銀行等各地分行
http://www.taipeifubon.com.tw/html/loan.htm |